关于重申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施飞洋发布时间:2021-01-12浏览次数:879

关于重申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执行制度不严”专项检查的精神,按照《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财综[2006]82号)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南信大财发[2007]10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重申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禁未经批准设立收费项目或者制定、调整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严禁未按照批准的收费主体、对象、标准、范围、期限、方式、频次等进行收费;

三、严禁收费项目被取消或者撤销后继续收费;

四、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

五、严禁违反规定强行服务、强制收费或者以保证金、押金、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六、严禁未经批准委托收费;

七、严禁未按照规定收费公示的收费行为;

八、严禁违反票据管理规定进行收费;

九、严禁违反收支两条线相关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十、严禁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瞒报、虚报、拒报收费情况;

十一、严禁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财务处    

2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