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报告

发布者:左娟发布时间:2018-07-17浏览次数:904

2017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校纪委的指导下,基建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建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中心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布置、同检查,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发展。现根据《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发〔201628号),将基建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承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部署年度工作时也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本部门业务工作一同部署落实,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积极组织部门成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基建处坚持思想政治学习常态化、自觉化,不断提高部门成员的政治思想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通过举办报告会、开设专题讲座、开展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探索部门廉政教育的新模式、新思路,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自觉转变。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活动,使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牢固树立秉公用权做事、廉洁从政为人、爱岗敬业尽职的意识,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约束机制和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管控和监督

基建处坚持民主决策机制, 凡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凡涉及到部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职务评聘、奖金发放、年度考核等工作,均在程序上做到公开、透明、广泛听取意见;坚持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并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评价的重要内容,做到既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也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处领导每年向全处成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处领导带头执行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全处风清气正、氛围积极向上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领导干部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表率;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与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不断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

自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十项规定文件出台以来,基建处高度重视文件的落实和执行工作,并且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日常的各项工作相结合,注重贯彻执行的实效。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认真清理使用了办公用房,部门员工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出现上班时间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违纪行为以及无故迟到、旷工现象。

六、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行为情况。

基建处积极支持校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如部门出现违反乱纪情况,决不包庇纵容,坚决无条件认真配合纪检部门查办督办。

2017年,基建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基建处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抓好抓实,为努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