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基本建设单项工程招标工作规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7浏览次数:744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标管理制度,保证我校工程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学校利益、确保基本建设的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特制定(内部招标)工程招标工作规程:

一、基建处根据新校区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年度基建计划确定本年度内部招标工程项目,并由处务会议讨论确定各工程开、竣工时间和项目管理负责人(甲方代表)。

二、项目管理负责人(甲方代表)按照《关于本校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审计的规定》、根据分管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预算,确定开竣工时间并会同技术组完善工程所需图纸和其它资料。

三、项目管理负责人(甲方代表)填写立项申请表后报请处领导审批后及时办理立项报批手续。

四、立项申请批准后,根据工程性质确定需要制作工程量清单的,由校监察审计处落实工程量清单的制作。

五、工程量清单制作完成后,有甲方代表会同技术组高工、跟踪审计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后交计划材料科起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六、基建处计划材料科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拟定建议邀标的单位名单,建议邀标名单和资质预审情况经处务会集体研究,提出入围参考名单,连同起草的招标文件报分管处长签署审核意见,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后,送校监察审计处审核后呈送分管校长签发。

七、计划材料科和甲方代表共同参与发标、对报名、投标单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发标。

八、甲方代表负责收集、整理和回答投标单位有关问题,答疑文件经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后在标书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所有投标单位。

九、由计划材料科将资格审核汇总表、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报送监察审计处。

十、监察审计处按规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收标。

十一、规定时间内投标单位不满4家,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到4家以上。开标时投标单位不满3家,不予开标。

十二、计划材料科根据工程性质和实际需要,初步确定开评标时间,报请处领导、主管校领导批准后落实开标、评标。

十三、评标会由主管部门组织召开。

十四、评标小组成员的产生:按照校招、评标有关规定,在开标前2-3小时内由监察审计处主持在校内评委库中,以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7-9名评委。

十五、评标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十六、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候选次序、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甲方代表和合同审核员审核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后,根据评标会上有关精神拟订合同谈判原则,报处领导审阅后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基建合同谈判审核程序》组织合同谈判。

十七、合同签定生效后,由甲方代表落实中标单位进场、进入正常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