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基建处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7浏览次数:1183

新校区建设工作已转入正轨,工作面广量大,基建任务十分繁重,今后工作加班较多。经建设办争取,校领导同意提高加班补贴标准,但必须严格如实考勤。为调动广大基建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建设办人员考勤规定,请遵照执行。

1、每月做一张考勤表,由考勤员每天作考勤记录并公布考勤结果,作为发放施工津贴和加班费以及汇总上报校人事处的依据。

2、各科科长负责本科人员的考勤,如实反映科内人员出勤和加班情况。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科长有一天病假批准权,一天以上的,经科长审核报处长批准。

4、凡需加班的,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由建设办领导或科长统一安排,落实工作任务,并检查加班工作效果。

5、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及时请示建设办领导。

6、对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按规定上报人事处处理。

7、鼓励和支持全体人员义务为新区建设献计献策、出勤出力。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